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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学代表团出席在巴西召开的“第十九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8-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卫生法学代表团出席在巴西召开的“第十九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

继2008 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及2010 年在克罗地亚首都萨格勒布召开的“第十八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后,今年8 月,“第十九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在巴西马塞约如期召开。来自40 余个国家和地区的980 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第十七、十八届副主席、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率中国卫生法学代表团出席大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等作为代表团成员,携《医学与法学》(中英文对照版)特刊出席大会,并将本刊赠送大会作交流,受到代表们的高度重视。

本次大会主要有16 个方面的议题,包括:患者权利;医学法律责任——刑事法/ 民事法/ 惩戒法;医疗过错与报告制度;拉丁美洲的堕胎法;器官捐献与移植;本土族群与毒品密码:知识产权与本土族群的权利;治疗的准入与人权;发展中国家的医药研究;有关制药专利的法律与伦理问题;临床试验;生命终结的决定;秘密;生物银行;生殖技术的法律层面;尸检受精;人体细胞和器官的捐献、买卖、试验、处理、保存、储存和分配等。

在8 月7 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上,世界医学法学协会主席托马斯·努固齐隆重宣布大会开幕,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秘书长罗伊·贝兰应邀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

开幕式后,学术交流分别在11 个会场进行,其中有4 个会场用葡萄牙语交流,其余为英语交流。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乔世明以及中国卫生法学代表团其他成员分别作了学术演讲和交流。

本次大会重点研讨了医学新技术对法律提出的挑战问题,因此,在医学临床法律问题的会场,其参会人员最多,学术交流时间最长。其中,诸如医生向患者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过错与报告制度、临床药品试验知情同意权、器官移植、治疗的准入与人权、人工生殖技术、脑死亡等法律问题成为本次大会最为关注、最为热烈的讨论话题;循证医学、医疗器械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影响的法律问题,人体细胞和器官的捐献、买卖、试验、处理、保存、储存和分配等,也成为本次大会的热门话题。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教授的学术报告主要是卫生法学科建设。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对卫生法学还各执其词,他的报告意在统一卫生法和卫生法学学科的内涵和外延。报告中他强调了2006 年7 月在中国形成的一个理论观点:一切医疗手段都牵系到人的生命健康权,所以医疗行为不是单纯的技术行为,而是救死扶伤的法律行为,所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法律行为”;卫生法是涵盖一切有关人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方面诸多法律规范的总和,而不单纯是医疗法律法规,更不是单纯平等、等价、有偿民事法律主体之间关系可以全部涵盖的法律范畴;也不是依靠行政措施一声令下即可解决的行政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应当由生命健康权益保障的部门法予以调整。就此观点,与会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希望对这一宏观的学术概念能引到卫生法学教材中去。

大会期间,同时召开了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理事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会上,第十九届大会主席托马斯·努固齐代表上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执委会作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大会还进行了换届选举,增补了四个国家的专家为理事会成员,并一致选举托马斯·努固齐继任第二十届理事会主席、罗伊·贝兰为秘书长;吴崇其教授再次被选举为理事会副主席。会议还确定,2014 年8 月“第二十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将在印度尼西亚召开;并通过无记名投票,从5 个申办国家中选出了2016 年“第二十一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的主办国为美国。

这次大会进一步密切了中国卫生法学专家学者们与世界各国同仁们的联系与合作;大家共约:2014 年再聚于印度尼西亚参加“第二十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以共同促进全球医药卫生法学的更大发展。出席理事会的印度尼西亚理事纳赛尔向亚太地区各国理事会成员倡议:希望不久将来,能在吴崇其副主席领导下成立亚太地区卫生法协会。

与会期间,本刊主编程文玉教授在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引荐下,拜会了世界医学法学协会新任主席托马斯·努固齐先生和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罗伊·贝兰先生,并向他们赠送了《医学与法学》(中英文对照版)特刊。

(《医学与法学》编辑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