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向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发了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9216)。该证书的获得标志着中心符合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可以按照《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CNAS-R01)的规定,使用认可标识;中心的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可以得到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55个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机构的直接承认。
2016年8月9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0007033845)。说明中心已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中心正式成为国家级的司法鉴定机构。
中心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资格的取得,说明中心的司法鉴定工作和实验室管理达到了国家级水平,必将有力推动教学、科研、鉴定及文化传承四位一体的发展新模式。有效保障司法活动顺利进行,必然在满足人民群众鉴定需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发挥高校科研资源、司法鉴定工作与实务部门实践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充分实现两者全方位对接,实现科研、教学与鉴定实务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中心正式获准成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标志着中心迈入了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行业,是中心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有力地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质量管理的提档升级,充分发挥鉴定作用,努力实现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为健全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法律服务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将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的司法鉴定机构是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梦想。中心自成立之日就确立了由分管副校长樊均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分份内份外,放弃节假日,战三九顶烈日,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过长达两年的努力,中心先后完成了办公场地和实验室环境建设、编制修改了几万字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实验室体系文件及相关检验、鉴定人能力验证等工作,并于今年5月底顺利通过CNAS专家组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和法医物证三个司法鉴定类别的现场评审。
中心此次顺利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离不开四川省司法厅、泸州市司法局和学校党政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学校校办、宣传统战部、保卫处、车队、电工班、后勤处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通力协作和积极努力。
据了解,中心是四川省第八家,川滇黔渝结合部唯一一家正式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