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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201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已经通过,即日发布。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同时开始受理有关张大千研究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总要求,深入整理、继承和发掘张大千文化艺术遗产,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繁荣发展人文、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201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应做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力求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观点创新;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既重理论研究也重应用研究并力求二者的结合。

三、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除面向四川省内高校外,本年度面向范围适当拓展至中小学美术教师、教研员和部分省内外有志于张大千研究的文化艺术界人士。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

四、省内高校范围内凡申报本中心课题的,均不占申报者所属学校指标;凡有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10年度张大千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张大千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六、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时间。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不限,根据实际情况或专著或论文或研究报告皆可,注重质量。凡成果形式为专著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凡成果形式为论文和调研报告者,结题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画册、模型等)应附成果使用部门有效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根据每年立项通知执行。

七、各高校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八、本中心2010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0年7月1日止(以邮戳为准)。申报者务必于截止日期前用挂号信将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2份,单独装订)以及电子文档和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报送本中心,请自留底稿,逾期不再受理。

九、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本“中心”网站(http://210.41.176.13/zdq/index.asp)下载。或进入“内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210.41.176.8/),点击“科学研究”栏目下的“张大千研究中心”下载。

十、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
号内江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641112
电子邮箱:zdqzx@njtc.edu.cnzdqyjzx@sina.com
联 系 人:王 平 李 貌 罗宗良
联系电话:0832-234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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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