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晚,在泸州医学院城北学术报告厅上海社科院刘长秋副研究员应邀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生命法学,是什么?为什么?”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学院共同主办,由法学院医事法学研究会的同学具体承办。
本次讲座由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医学与法学》编辑部主编、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主持,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医学与法学》刊副主编、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石俊华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副院长罗刚副教授致辞,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
刘长秋副研究员的讲座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生命法学的降生及其含义;生命法学的学科名称之争;从医事法学到生命法学:生命法学何以必要;生命法学不是生命法。关于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领域的学科名称迄今还存在医事法学、生命法学、卫生法学三种名称之争,在学界并未达成一致。其中我校学者为代表称之为医事法学,上海社科院等学者为代表称之为生命法学,清华大学相关学者又称为卫生法学。关于医事法学与生命法学名称之争也在讲座现场引进了热烈的讨论。刘长秋副研究员与现场的师生就医事法学与生命法学学科名称之争、医事法学、生命法学、卫生法学三者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与交流,使得本次讲座格外的生动、活泼,大家感到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