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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4年度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5-1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4年5月17日至18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中心”)——2014年度重点课题答辩会、课题立项评审会暨学术委员会,在我校忠山校区含光楼召开。

今年,医法中心共收到19所高校和科研、医疗单位、鉴定中心(所)、律师事务所的申报书47份,其中申报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4项,青年项目30项。课题内容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研究、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等方面。中心严格按照形式审查、初审、复审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为保证公正,课题评审工作坚持回避制度和双盲评审制度。其中,3项重点项目进行了网上或现场答辩, 并均通过了答辩。

2014年5月18日上午,医法中心召开了2014年度课题立项评审会暨学术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共有9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参加人数占全体学术委员(11人)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章程规定。学术委员按照评审规则和程序,对2014年申报课题集体讨论、综合评议,对拟评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35项项目获准立项。

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上,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向学术委员报告了中2013-2014工作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14-2015工作年度的工作计划。程文玉主任总结说,2013-2014工作年中,中心得到了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学校党政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鼎力帮助,在广大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医法中心继续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在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方面,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申报的《以医疗纠纷为视角完善和创新社会建设管理研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立项,批准经费为18万元,这是我校继2008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后人文社科研究的又一次突破;与《医学与法学》期刊、法学院共同举办了“医学与法学论坛”,相继邀请了我校医事法学专业的开创者、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学校原党委书记、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医学与法学》期刊执行主编石俊华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我校兼职教授刘家琛大法官、哈尔滨医科大学王萍教授等专家、学者为我校师生讲学;接待了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卫生法学会终身名誉会长孙隆椿、中宣部原秘书长、《求是》杂志社原社长高明光、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副主任赵川东等领导来我中心指导工作;接待了安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主任、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任王兆良教授,安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研究员、安徽医科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潘荣华教授等来我中心考察交流;与《医学与法学》编辑部、法学系共同申报院级“2011协同创新计划”; 应中国卫生法学会邀请出席了在意大利召开的第九届生命伦理与法学研讨会、第二届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讨会、中国卫生法学会的2013年常务理事会暨年会;顺利通过省社科联的评估验收;成功申请创建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新要求和学校更名的需要,在继续严格课题管理、积极学术交流的基础上,程文玉主任提出了2014-2015工作年的主要工作:与上海市法学会共同召开学术研讨会;继续推进中心、《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医学与法学”论坛;每月向省教育厅报送科研成果,以发挥高校智库作用;加强社会服务,与司法鉴定中心、法学院一起以校地结合的方式举办普法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成讲师团,下基层、到企业、跑医院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援助等。

委员们对医法中心2013-2014年度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大家认为一年来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科研立项规范严谨,尤其是跟踪检查更是认真、扎实,研究成果已颇丰富。在肯定中心工作的同时,学术委员们站高看远,对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按照中心的管理规定,立项课题将报送四川省社科联、省教育厅批准,中心将批准的立项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