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公告
《2020年度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作《项目申报公告》)已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即日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突出卫生与健康法治建设创新主题,针对卫生与健康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前沿问题、现实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深层次、全局性、对策性研究,使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强的应用价值,为促进我国医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促进和保障医药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年度申报范围为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卫生与健康法治研究的各界人士。
(二)所选项目应有科学合理的研究团队和相关学科的研究基础,能发挥团队优势,能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鼓励有代表性、科研精神强、研究团队实力强的课题组积极申报中心项目。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本中心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六)项目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如获立项的即予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项目。
(一)重点项目
申请者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应列 3 个以上的子项目,资助项目 5~8 项,资助额度 20000~40000 元∕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 2 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题的,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 3 篇以上论文;或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 2 篇以上论文和在《医学与法学》刊至少发表 3 篇以上论文;
2.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 20 万字以上,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 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
(二)一般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 8000~15000 元∕项)或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资助)两种方式,其中立项并资助项目 15~20 项;项目要求在 2 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题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 3 篇以上论文(其中1 篇须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1 篇发表在《医学与法学》刊上);
2.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被地级市及其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 18 万字以上,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 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
(三)青年项目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 40 周岁(1980 年 3 月 31 日以后出生);资助项目 20~25 项,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 6000~9000 元∕项)或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资助)两种方式;项目要求在 2 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题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 3 篇以上论文(其中1 篇须发表在《医学与法学》刊上);
2.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被县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 15 万字以上,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 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
(四)联合项目
申请联合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 40 周岁(1980 年 3 月 31日以后出生);研究方向为司法鉴定;资助项目 10 项,采取研究中心与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共同经费资助(资助额度6000~9000元∕项)方式;项目要求在 2 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题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 3 篇以上论文(其中1 篇须发表在《医学与法学》刊上);
2.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被县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 15 万字以上,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 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
如果当年申报项目特别多且质量也很好,需突破各类项目的立项高限时,可由学术委员会集中讨论决定后适当增加立项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项目”字样。联合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立项项目”字样。
四、受理程序及要求
(一)2020 年中心项目全部采取“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在线注册申报(http://fzyjzx.swmu.edu.cn/)。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在线导出,一式 2 份(要求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为使申请书美观可以自行调整格式)。
(二)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应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方法》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本申报项目指南所列的是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但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本中心 2020 年度申请项目公告及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所有项目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五、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0 年 3 月1日~3 月 31 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 年 3 月1日~2020 年 4 月 6 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 、答辩及中标
重点项目经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其项目申请人还须参加现场答辩。如项目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参加答辩时,必须由项目申报的前三位项目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申请人参加答辩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项目经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所有中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同中心签订合同书。
七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一)联系人:王林智 18281170861 魏洋 18208315570办公电话:0830-3165430
(二)E-mail:scyf071020@163.com
(三)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三段 319 号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西山楼 416 室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收)
邮 编:646000
附 件:《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20年度申请项目指南》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