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工作简报
2011年第2期(总第9期)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1年8月29日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1年
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2011年8月20日至22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中心”)——2011年度重点课题答辩会、课题立项评审会暨学术委员会,在重庆江津区四面山津华山庄召开。
2011年医法中心课题申报形势喜人,截至2011年7月5日,中心共收到来自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南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滨州医学院、辽宁医学院、温州医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昆明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申报书87份,涉及11个省、直辖市共40个单位,其中省外单位24家,省内单位16家。课题内容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医事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公共卫生法律问题研究、医疗侵权研究、基本药物制度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
2011年医法中心课题申报工作不仅数量增加,而且质量大大提高,不少以前未申报中心课题的学校和人士都申报了课题,体现了对中心的认同和希望。这得益于学院领导和省教育厅、省社科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得益于中心所有同志科学安排,深入、细致,抓早抓实;得益于《医学与法学》杂志的影响;得益于法学系和院内各院系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得益于业内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得益于中心各位学术委员的宝贵建议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医法中心将再接再厉,努力将立项课题覆盖面扩大到全国各省市。
中心办公室根据科研管理的要求对申报书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进入初审的项目87项。初审专家从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书活页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通过初审的意见。本次初审采取2票通过制,即1份申报书由3名初审专家进行评审,且在这3名专家中有2名同意通过初审方可进入复审。复审采取专家评分的方式通讯评审。复审后,中心办公室通知重点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确保答辩的公开、公正、公平,本次答辩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成两个答辩组分别进行,答辩一组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答辩二组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主持。答辩会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就课题的立项依据、目的、意义、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特色及创新之处、已开展的前期工作、预期成果及所需经费等方面,向答辩组专家做15分钟以内的陈述,再回答答辩组专家的提问。最后,答辩组成员集体评议,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哈尔滨医科大学刘兰茹教授主持的《基本药物可获得性的制度建设研究》、南方医科大学肖柳珍博士主持的《医疗损害鉴定的一元化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徐洁教授主持的《患者知情同意权现状调查及制度完善研究》、滨州医学院张新华副教授主持的《医事卫生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等4个项目通过了重点项目答辩。这次重点项目的立项进一步表明了医法中心一开始就站在学术前沿高地,充分整合全国资源进行医事法治研究。医法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课题和立项的举动不仅激发了更多的业内人士参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究之中,同时扩大了泸州医学院和学院医法中心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011年8月21日下午,医法中心召开了2011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对2011年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会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共有9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参加人数占全体学术委员(11人)的三分之二以上。会上,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向学术委员报告了中心前期工作情况。
会上,学术委员按照评审规则和程序,对2011年申报课题集体讨论、综合评议,对拟评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39项项目获准立项。
按照中心的管理规定,立项课题将送交四川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备案,中心将于近期内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泸州医学院院领导、院办、宣传部、科研处
送:四川省各社科研究基地及对应高校科技处;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泸州医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OA上发送)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