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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工 作 简 报

2008年第2期(总第2期)       2008年11月26日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立项课题评审活动顺利完成

2008年7月,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我省省情出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发布08年课题公告和指南,以整合全省乃至全国力量,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尽快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针对我省今年发生的特大地震灾害,“中心”在指南中强调对抗震救灾的灾后重建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突出了研究的时效性和实践性。

本次课题立项共收到四川、吉林、山东、江西、山西、广东等省内外六所高校及科研单位课题申报书21项。其中申报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8项,青年项目8项。申报课题涉及卫生法与卫生法学、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患者的权益保障、医事卫生法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

“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申报要求对申请书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进入初审的项目21项。初审专家从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书活页进行记名评审,并提出是否通过初审的意见。初审采取1票通过制,即在3名评审专家中有1名同意通过初审就可进入复审,共有20项课题进入复审。复审采取专家记名评分的方式通讯评审。

根据“中心”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心”于2008年10月11日下午对重点项目组织答辩,答辩会在泸州医学院行政楼两会议室进行。为确保课题答辩的公开、公正、公平,本次答辩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成两个答辩组分别进行答辩,答辩一组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答辩二组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主持。答辩会上,先由项目负责人就立项依据、目的、意义、方案、可行性分析、特色及创新之处、已开展的前期工作、预期成果及所需经费等方面向答辩组专家作简要陈述,并回答答辩组专家的提问,最后经过答辩组集体评议,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吉林大学石东风教授负责的《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江西中医学院严桂平教授负责的《卫生法学理论体系研究》、泸州医学院冯志强教授负责的《互交理论及其在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研究》、石俊华教授负责的《我国医事卫生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孙国刚副教授负责的《诊疗信息权的法律问题研究》等5个重点课题通过了答辩。

2008年10月12日,“中心”召开2008年第二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对“中心”2008年课题立项评审。共有10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会议评审,参加人数占全体学术委员(11名)的三分之二以上。会上,专家们对经过初、复审的重点课题(通过答辩)、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集体讨论,综合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20项课题获准立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8项,青年课题7项。整个立项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顺利进行并完成。

按照“中心”管理的规定,“中心”将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课题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现已经经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核同意。“中心”将于近期内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申请者签订项目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