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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工作简报

2015年第1期(总第22期)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5年5月9日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5年度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5月8日至10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研究中心”)——2015年度重点课题答辩会、课题立项评审会暨学术委员会,在我校忠山校区含光楼召开。

今年,医法研究中心共收到来自全国30所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公、检、法机关等单位和部门的申报项目书77项,其中申报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30项,青年项目35项。课题内容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前沿问题、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等方面。中心严格按照形式审查、初审、复审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为保证公正,课题评审工作坚持回避和双盲评审制度。

2015年5月9日上午,医法研究中心举行了2015年度重点项目答辩会议,其中有7项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答辩,并均通过了答辩。5月9日下午,医法研究中心召开了2015年度课题立项评审会暨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共有9名学术委员参加,参加人数占全体学术委员(11人)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章程规定。学术委员按照评审规则和程序,对2015年申报课题进行集体讨论、综合评议,对拟评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42项项目通过课题评审获得立项。按照中心的管理规定,已通过课题评审的项目将报送四川省社科联、省教育厅批准,中心将对批准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9日下午,医法研究中心按惯例召开了2015年学术委员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向学术委员们报告了医法研究中心2014-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15-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程文玉主任在总结中说,在上一年工作中,中心得到了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学校党政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鼎力帮助,在广大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医法研究中心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争取领导,加快中心发展

中心在工作中主动积极争取领导,如加强请示汇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积极作为,赢得学校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学校把医法研究中心作为我校 “一所六中心”全新科技平台的重要组成成员。新增科研管理专职人员一名,充实了中心力量。学校党政领导多次到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中心工作条件得以不断改善和优化,中心获得顺利、健康的发展。

二、加强科研项目管理

(一)严格申报课题的评审

今年,医法研究中心共收到来自全国30所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公、检、法机关等单位和部门的申报项目书77项,其中申报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30项,青年项目35项。中心严格按照形式审查、初审、复审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为保证公正,课题评审工作坚持回避和双盲评审制度。

(二)严格在研项目的管理

一是严格进行经费管理。医法研究中心经费采取两次划拨的方式划拨,即立项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划拨总经费的50%,剩余50%须在项目结项后划拨;青年项目立项时划拨总经费的60%,其余的40%须在项目结项时划拨。中心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严格审查,只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即按科技合同书完成科研任务,并经中心审核通过才能发放结题证书和划拨剩余经费。

二是严格进行结题管理。按照医法研究中心的管理规定,立项课题经四川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下发立项文件。中心自接到立项文件后,及时向2014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下达立项通知书,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和进行经费划拨。截止目前,中心已完清了2014年立项项目资助资金的划拨;完成了对2013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全面追溯性检查了2008-2012年立项课题结题情况,08、09、10年立项课题均基本结题;2011-2012年立项课题结题情况较好。在对中心结题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向个别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发出了结题提醒。此外,中心还每月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报送科研信息。


三、加强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

(一)科研项目获得新突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四川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我校受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组织完成“四川省2015-2020年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规划”课题,为制定“四川省2015-2020年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规划”提出调研报告和专项建议。医法研究中心作为此课题的重要承担部门之一,中心全部人员为完成课题广泛收集资料,深入成都、绵阳、自贡、雅安、凉山等9个市州和部分县区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和规划建议。这是医法中心成立以来,参与的第一个由政府委托的地方法治建设规划的科研项目,体现了中心服务地方的社会功能,争取为四川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规划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医学与法学论坛”获得新发展

2014年12月6-7日,医法研究中心与《医学与法学》编辑部、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学院以及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了“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全国性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旨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当下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突出的医疗纠纷问题,围绕“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为主题,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展开多视角、多层次的高水平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研讨会邀请到来自北京卫生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海南医学院和佳木斯前进律师事务所等34个科研和实务部门的医事卫生法治领域专家、学者50余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大法官,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教授,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李冰副巡视员,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徐静村教授,原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河山教授,四川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副处长许昌贵以及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辜继杰等领导、专家分别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和专题报告,大大提升了医法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水平与影响力。

(三)接待来校考察,加强交流学习

2014年,医法研究中心接待了中宣部原秘书长、《求是》杂志社原社长高明光,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副主任赵川东等领导来我中心指导工作;接待了徐州医学院和昆明医科大学等来我中心考察交流。来访的相关领导和单位均对“一刊二中心”在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扩大中心的影响力

中心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各种会议交流、学习,以增进医药卫生领域各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医药卫生前沿动态,掌握医药卫生最新学术信息。

2014年5月,中心组织2人参加了在中国台湾举行的“第二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派员参加了在云南大理召开的“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并进行了相关新闻报道;2014年8月,中心应邀参加了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第二十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程文玉教授在会上作了题为“不同主体视角下医疗纠纷成因及破解策略研究”的交流发言;10月19-21日,中心应邀参加了由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天圣集团协办、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和法国保罗·萨巴提尔大学支持的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暨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2015年4月17-19日,中心工作人员王林智参加了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的“完善医疗卫生法治国际研讨会”,并在会议上作了“医疗卫生立法问题”的交流发言;4月22日-25日,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中心副主任李玉声教授应邀参加在澳门举办的“第三届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讨会”,程文玉教授在会上作了题为“构建医疗纠纷法治化解决新常态研究“的交流发言,李玉声作了与谈人和在小组会议上作了题为“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探析”的交流;4月28-29日,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和学术委员王和斌等去昆明医科大学考察医事法学专业建设情况和司法鉴定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学习他人经验,加强自身建设。

四、助力学校更名,加强中心数字化建设

为推进我校更名“四川医科大学”的工作,中心不仅积极配合向学校提供《医法中心发展历程画册》《医法中心2011-2013年工作总结》《医法中心自评报告》《医法中心管理制度》等资料,进一步丰富了学校更名内容;而且还统一整改、更新、维护中心网站运行,充实了网站的信息。此外,医法研究中心成立了“医法研究中心工作交流群”,旨在为全国同行专家、学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同时也提高中心运行效率与质量。

面对学校更名为医科大学的新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式和要求,在继续严格课题管理、积极学术交流的基础上,程文玉主任提出了2015-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

一、优化发展规划,凝练研究方向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心的发展规划,凝练、调整和拓展研究方向,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进一步整合中心与《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学院的各种资源,实现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联动发展,达到以研促教,以教促学,以学促医,医、教、研一体化良好发展,使医法研究中心及医事法专业在全国医事法学研究领域里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积极整合资源,协作攻关高级别、重大课题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各高校要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研究基地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加强引导、强化措施,引导重点研究基地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关键、紧迫和现实问题,全面强化机制建设,主动服务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决策“的要求,中心要积极组织和参与研究范围的国际国内相关学术活动,参加科研联合舰队,组织联合攻关高级别、重大课题。

(一)与上海市法学会共同召开学术研讨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医学伦理学与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泸州医学院和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拟于2015年10月中下旬召开“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研讨会”。

(二)继续推进中心、《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医学与法学”论坛。每两月邀请一位国内著名的医事法学专家来校讲学。

(三)组织中心同志外出考察学习和参加培训。加强国内外联系交流和合作,并且分期分批邀请学术委员一道参加学习交流。

三、严格科研管理,通过管理出成效

(一)做好2015年课题立项和资助的后期工作;

(二)严格已立项课题的管理。开展2014年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和2012年及以前课题结题的扫尾工作;
    (三)每月向省教育厅报送科研信息,以发挥高校智库作用。

四、围绕地方需要,提升服务地方法治建设能力

与司法鉴定中心一起开展普法活动,组成讲师团,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或者以宣讲、下基层、到企业、跑医院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援助等;提高鉴定质量,为生者言,为死者权,促进地方法治社会建设。

五、改革创新工作,为学术委员和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好、更温馨的服务

(一)进一步提高学术委员的经济待遇和学术影响力,如通过宣传小册子、期刊、网络等介绍中心学术委员和学术成就;通过传递信息甚至可以直接选派学术委员以中心的名义出席一些会议和出任一些社会职务等;

(二)改进答辩的组织形式;

(三)适当提高学术委员的补助;

(四)建立QQ群、微信群,加强互联互通。

六、努力做好宣传,不断扩大重点研究基地的影响力

(一)对中心的运行情况、重大举措、工作经验、标志性成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并向各位委员汇报;

(二)进一步建好中心网站,搞好中心网络宣传;

(三)充分运用期刊做好宣传。

会上,委员们对医法研究中心2014-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一年来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科研立项规范,研究成果已颇丰富。在肯定中心工作的同时,学术委员们站高看远,对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医学院院领导、党办、院办、宣传部、科研处

送:四川省各社科研究基地及对应高校科技处;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泸州医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OA上发送)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