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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第一期季报

发布者:医法中心 [发表时间]:2021-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季 报

                             


 

工作简报

◇医法中心2021年度课题公告及指南发布

◇医法中心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换届

◇医法中心开通2021年课题在线申报

◇医法中心完成2021年课题的在线申报

◇医法中心副主任刘芷函到泸州市司法局交流、锻炼

业内动态

◇2021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基层医疗迎来大转变

◇广外法学院、《法治社会》成功主办《医师法(草案)》线上研讨会


工作简报

一、医法中心2021年度课题公告及指南发布

2020年12月3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正式公布2021年项目申报公告及指南。详见网址:https://fzyjzx.swmu.edu.cn/info/1057/1725.htm

二、医法中心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换届

1月2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换届仪式在含光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张春祥校长,医法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学校科技处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由程文玉教授主持。会议宣布了西南医科大学2020年第72号文件,决定聘任羊海燕教授为医法中心主任,刘芷函博士为医法中心副主任。

三、医法中心开通2021年课题在线申报

3月1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正式开通2021年课题在线申报,为期一个月。

四、医法中心完成2021年课题的在线申报

3月31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在线申报通道正式关闭,为期一个月的在线申报结束。截至3月31日,医法中心收到在线申报书98份。

五、医法中心副主任刘芷函到泸州市司法局交流、锻炼

业内动态

一、2021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基层医疗迎来大转变

2月21日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其中,在农村医疗建设方面,一号文件提出如下发展重点:

1.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2.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文件提出,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

3.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文件要求,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

4.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5.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二、广外法学院、《法治社会》成功主办《医师法(草案)》线上研讨会

2021年1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就《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值此立法修改之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社会》联合主办的“《医师法(草案)》线上研讨会”于2021年2月27日顺利召开。

来自中国卫生法学会、广东省卫健委、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十余家单位的近百位学界、实务界嘉宾出席会议,并就《医师法(草案)》相关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氛围空前热烈。

此次线上研讨会共分为两个单元,分别由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满洪杰教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胡伟民教授主持,共计13名专家学者就《医师法》修改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详尽的专题报告。嘉宾就《草案》中医师的概念、医师人才队伍建设、医师的权利与待遇、乡村医生、培养全科医生、医师执业范围、医师自律管理、紧急医疗救治、健全医师考试注册管理制度、外籍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医师处罚等问题提出了系列立法建议。

此次会议除学术与实务研讨外,还形成了多份关于《医师法》的立法建议文稿,为《医师法(草案)》的完善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建议,有效提升了我国医师法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