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工作简报
2019年第1期(总第30期)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9年4月14日
首届社会进步与医事法发展论坛“医事法与交叉学科若干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
2019年4月13日,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我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向法学院联合承办的首后社会进步与医事法发展论坛”医事法与交叉学科若干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举行。本次论坛吸引了百余名来自美国、日本和海峡两岸30余所高校、 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研讨内容涉及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人工智能、店医事法学教育等众多领域。学院院长罗刚带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等20余人前往西南政法大学参与了本次论坛。
院长罗刚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西南医科大学的建设和发展情况,重点分享了我校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四位一体”学科专业发展特色,获得与会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关注。
我院羊海燕教授和梅达成教授受邀智加主题发言,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一致好评。羊海燕教授从经济学视角引入公共产品概念分析了我国疫苗监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厘清了疫苗监管的制度逻辑和内在机理,引起了来自海内外学者的关注。
梅达成教授则是行政法的角度阐释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事法领域起到的作用,细致明晰了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冶法》等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孙永祥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点评和交流发言,分享自己的感受和体会,引起了广泛生鸣。
本次论坛探讨了医事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加强了我院与传统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对达-步深化医号法气理论与实务研究,促进医法学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申报2019年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联合项目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为青年同志搭建科研平台,培养优秀的司法鉴定人才,同时也为更好地加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促进司法鉴定法治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开展联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年度申报范围为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健康法治、尤其是司法鉴定研究的各界人士。申请人原则上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所选项目应有科学合理的研究团队和相关学科的研究基础,能发挥团队优势,能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鼓励有代表性、科研精神强、研究团队实力强的课题组积极申报“两中心”项目。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两中心”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六)项目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如获立项的即予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资助项目10项,资助额度6000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题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1篇须发表在《医学与法学》刊上);
2.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被县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5万字以上,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
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立项项目”字样。
三、受理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时间:2019年3月21日~4月12日
(二)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附交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子邮箱)报送本中心,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应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请在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网站(http://fzyjzx.swmu.edu.cn/)下载。本次申报书以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提供的模本为准。
(五)本课题指南所列的是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公告及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所有项目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项目申报指南
(一)、医药卫生健康法治理论研究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三)、生命伦理法学研究
(四)、公共卫生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五)、食品、药品法律问题研究
(六)、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
(七)、司法鉴定
(八)、健康产业发展及其法律问题研究
(九)、健康生态领域的法律问题
(十)、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十一)、其他
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西南医科大学校领导、党办、院办、宣传部、科技处
送:四川省各社科研究基地及对应高校科技处;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西南医科大学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OA上发送)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