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关于对2011年度立项项目开展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将对2011年度中心立项项目进行年度进展检查,现通知如下: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课题年度检查表》(《检查表》附后)。
2、请项目负责人将《检查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阶段性成果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本中心。
3、报送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中止课题拨款。
4、项目主持人应如实填写《检查表》的各项内容。如所报内容不属实,甚至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终止其项目研究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邮寄地址: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西山堂209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收 件 人: 魏洋
电话号码:0830-3165430(办)1820831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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