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0年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2010年11月29日至30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中心”)——2010年度重点课题答辩及课题立项评审会议,在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召开。
2010年度医法中心共收到来自北京卫生法学会、上海社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同济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昆明医学院、成都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自贡第四人民医院、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等29所高校和科研、医疗单位的申报书62份,其中申报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5项,青年项目32项,课题内容涉及医事卫生法治建设问题研究、医事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公共卫生法律问题研究、医疗侵权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
中心办公室根据科研管理的要求对申报书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进入初审的项目62项。初审专家从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书活页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通过初审的意见。本次初审采取2票通过制,即1份申报书由3名初审专家进行评审,且在这3名专家中有2名同意通过初审方可进入复审。复审采取专家评分的方式通讯评审。复审后,中心办公室通知重点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确保答辩的公开、公正、公平,本次答辩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成两个答辩组分别进行,答辩一组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答辩二组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主持,答辩会议在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综合行政楼三、四楼会议室同时进行。答辩会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就课题的立项依据、目的、意义、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特色及创新之处、已开展的前期工作、预期成果及所需经费等方面,向答辩组专家做15分钟以内的陈述,再回答答辩组专家的提问。最后,答辩组成员集体评议,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西南政法大学侯国跃副教授主持的《医疗侵权责任制度的解释和适用——以《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为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冯秀云教授主持的《中医药立法问题研究》、四川大学胡明副教授主持的《药品安全立法研究》等3个项目通过了重点项目答辩。
2010年11月30日上午,医法中心召开了2010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对2010年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讨论、修改了《医法中心科研奖励办法》,会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静村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共有9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参加人数占全体学术委员(11人)的三分之二以上。会上,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向学术委员报告了中心前期工作情况:中心于2010年11月1日迎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评估检查并获得较高评价,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取得的发展和成绩,认为经过三年的建设,中心已初步形成了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前沿性和国际视野并希望中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相关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力争多出重大研究成果。中心不断加强科研规范和管理,科研发展喜结硕果,中心完清了2009年46项项目的立项协议签订、资助资金的调剂划拨;完成了2008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中心不断加强交流与宣传,扩大中心影响。2010年,中心精心举办了《医学与法学》期刊工作高端研讨会和“中国医药卫生立法的缺失与完善研讨会”。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和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参加了在克罗地亚举办的“第十八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来自世界五大洲的400多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使《医学与法学》刊及医法中心再次走向了世界。除此之外,医法中心还开办了“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的专业网站,不仅为科研人员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展示、交流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的平台,还是医法中心对外普及、研讨医事法治知识及扩大中心社会影响的窗口。
会上,学术委员按照评审规则和程序,对2010年申报课题集体讨论、综合评议,对拟评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33项项目获准立项资助。
按照中心的管理规定,立项课题将送交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备案,中心将于近期内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